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

永远用李洪志师父的法理归正自己

许多人感佩李洪志先生“真、善、忍”的高道德标准,也认同“法轮大法是净土”的说法,但认为实际做起来实在太难:有人说按照李洪志先生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做好人,容易被人欺负;也有人认为法轮大法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的要求实在不可思议。其实难与不难,要看自己能不能按照李洪志先生的法理去做,只要能下定决心其实并不难。

以下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工作环境中实践“真、善、忍”的过程---我在外贸公司工作,我一人的利润指标是几个人的利润总和。学了法轮大法之后在哪里我都要求自己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去做,业务员利用给工厂放订单的条件,从中拿回扣中饱私囊,这种不正之风在外贸公司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。可是我从来不贪一分钱。

随着法轮大法的洪传,明白真相的世人无不感佩法轮大法的美好。一天A厂长领来一人找我给他安排点活,他指着我说:“做生意,只有法轮功不坑人。”;还有一位要给我回扣的B厂长,听到我说李洪志师父要求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时,满脸惊奇地说:“十五、六年了!你是第一个拒绝回扣的人,法轮功真是不一般。”;另一位C厂长在招待税务局查帐人员的午餐上认真地说:“谁说法轮功不好,炼法轮功的人给工厂的加工费,一是一、二是二,没有水分,不图回报,现在到哪里找这样的人?单凭这一点我就说法轮功好!”

我只想用我亲身经历告诉世人:李洪志师父,法轮大法好。千万别被中共邪党的谎言所欺骗,愿天下所有人都能明白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被诬陷的事实真相,和我一样在法轮大法中受益。我将永远用李洪志师父的法理归正自己,做一个高境界的好人。

进一步认识李洪志大师及法轮大法,请参见明慧网“李洪志老师早年传法—瑞典篇”:http://www.mhradio.org/showprogram/3684.html

另一篇有关李洪志大师及法轮大法的真相文章“自焚案疑点重重明显是栽赃李洪志大师的伪案”:http://falunbooks.blogspot.com/2011/01/blog-post_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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