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

忆李洪志师尊莅临延吉讲法传功(四)

李洪志师父严格规定:法轮功辅导站不存钱、不存物。师父延吉讲法所有的费用开销以后,剩下七千多元,我们向师父请示后,师父回答:留给地方的钱我不会拿走的,那你们找地方捐款好了。

这样我们就找了延边自治州政府州长,州长让我找红十字会。我们到红十字会说要捐款,他们简直高兴得不得了,他们说:延边地区红十字会成立以来,没有人主动上门送一分钱,都是我们求奶奶告爷爷似的去要钱,唯有你们一下送给我们这么多钱。

然后他们说:我们邀请李洪志大师做为红十字名誉会员,行不行?我说:完全可以呀!最后结束时,电台也来了,电视台也来了,报社也来了。红十字会接受捐款的同时,还给师父发了名誉证书。第二天报纸、电台都报导出来了。(待续)

李洪志师父传法传功史实:http://li-hongzhi.minghui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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